一、总 则
(一)制定目的
为规范保定市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员管理工作,明确会员权利与义务,保障协会与会员的合法权益,推动协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协会在青少年科技教育领域的桥梁纽带作用,提升保定市青少年科学素养与科技创新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保定市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章程》,结合协会实际,制定本手册。
(二)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协会各分会及专委会的全体单位会员(含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普通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涵盖会员入会、等级管理、会费缴纳、权利履行、义务承担等全流程相关事宜。
(三)管理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捷高效、动态管理、服务至上”的原则,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会员管理体系,保障会员队伍的先进性与活跃度,提升协会服务质量与行业影响力。
二、入会条件
(一)单位会员入会条件
1. 基本条件
(1)拥护《保定市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章程》,自觉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支持协会工作。
(2)注册地或主要经营/办学场所位于保定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中小学、职业院校、科技场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企业、科研院所等。
(3)热爱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致力于推动保定市青少年科学素养提升和科技创新能力培养。
(4)无违法违规经营或办学记录,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维护协会声誉和形象。
2. 分类补充条件
(1)副理事长单位
在保定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行业影响力和公信力,综合实力位居行业前列;具备承办市级及以上大型科技教育活动的能力和资源,过往有组织或参与重大科技教育项目的成功经验;愿意牵头引领协会发展,能够为协会链接核心政策、高端专家及重大合作资源;承诺履行副理事长单位核心职责,积极推动协会各项工作落地。
(2)常务理事单位
在保定市青少年科技教育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和资源优势,专注于某一细分领域(如竞赛组织、师资培训、课程研发等)并取得显著成效;具备分管或牵头协会某一领域工作的能力,能够协助理事单位推动协会项目实施;愿意参与协会顶层设计,积极建言献策,代表所在区域或领域反映会员需求。
(3)理事单位
重视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在本单位或所在区域内开展了常态化的科技教育活动,具有一定的实践基础;具备参与协会重大活动组织、监督协会运作的意愿和能力,能够密切联系基层会员,反馈相关意见和建议;愿意执行理事会各项决议,积极推动协会工作在本区域/领域的落地。
(4)普通单位会员
有固定的科技教育工作团队或负责人,能够组织本单位师生参与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与培训;愿意推广协会品牌和项目,自觉履行会员义务,维护协会团结和发展。
(二)个人会员入会条件
拥护《保定市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章程》,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热爱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无违法违规记录,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籍或工作单位位于保定市行政区域内;具备一定的科技素养和相关专业能力,能够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培训、交流等活动,主动提升自身专业水平。符合以下任一身份条件:
中小学、职业院校等教育机构从事科技类课程教学、科技活动指导的教师;科技场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机构从事科技教育、科普服务的工作人员;科研院所、科技企业中从事科技研发、技术推广且愿意参与青少年科技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
对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有浓厚兴趣,愿意投身相关志愿服务的社会人士;其他从事或关注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会员等级与职责
(一)单位会员
1. 副理事长单位
定位:协会的领军与标杆单位。
(1)核心职责
引领方向:参与理事会决策工作,把握协会战略发展方向。
凝聚资源:依托自身影响力,为协会链接核心政策、高端专家及重大合作资源。
树立标杆:承办市级及以上大型科技教育活动,为全市单位树立卓越典范。
承担责任:对协会的重大决策和长远发展负重要责任。
(2)独特价值与权益
品牌制高点:在协会宣传中作为“副理事长单位”醒目展示,享有最高行业声誉。
决策主导权:在协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中拥有主导性话语权。
资源首选权:优先对接上级单位资源及国际交流项目。
行业定义权:牵头制定区域性团体标准、评估体系,引领行业发展。
其他权益:给予10个免费个人会员名额。
2. 常务理事单位
定位:协会的领导核心与中流砥柱,战略的协同执行者。
(1)核心职责
参与决策:在理事会中积极建言献策,参与审议协会重大事项。
分管协作:根据自身优势,分管或牵头负责某一领域或区域工作。
区域/领域代表:代表并反映所在区域或领域的会员声音与需求。
资源支持:贡献自身资源推动协会项目落地。
(2)独特价值与权益
领导层身份:作为“常务理事长单位”进行品牌背书,提升机构公信力。
决策参与权:拥有理事会投票权,直接参与常务理事会顶层设计。
领域领导力:有机会成为专业委员会或区域分会的负责人,打造机构品牌。
高端网络:进入协会核心领导圈层,与副理事长单位及其他常务理事长单位建立深度合作关系。
其他权益:给予5个免费个人会员名额。
3. 理事单位
定位:协会的决策参与者与活动中坚力量。
(1)核心职责
议事监督:参加理事会议,审议工作报告、财务预算,监督协会运作。
贯彻执行:积极执行理事会的各项决议,推动所在区域/领域的工作。
活动骨干:作为主力参与并协助组织协会的重大品牌活动。
桥梁纽带:密切联系普通会员单位及个人会员,收集并反馈基层意见。
(2)独特价值与权益
决策知情权与发言权:提前获知协会动态,并在重要决策中拥有发言权。
活动优先承办/协办权:优先获得协会大型活动的承办或协办资格。
平台展示:在协会官方平台享有专题报道、经验推广的权益。
资源对接:优先获取协会引进的课程、设备及专家资源。
其他权益:给予3个免费个人会员名额。
4. 普通单位会员
定位:协会的主体和基石,各项服务的核心受益者。
(1)核心职责
积极参与:组织本单位师生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与培训。
支持协作:支持协会工作,协助在本单位内推广协会品牌和项目。
履行义务:遵守协会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协会声誉。
(2)独特价值与权益
资源普惠:优先获得协会提供的课程资源、活动方案、赛事信息。
系统培训:本单位教师享有会员价的专业培训资格,提升教学能力。
平台赋能:借助协会平台展示本单位科技教育成果,提升特色知名度。
其他权益:给予1个免费个人会员名额。
(二)个人会员
定位:协会的活力源泉与服务根本。
1.核心职责
持续学习:积极参加协会培训,主动提升自身专业素养。
实践创新:将所学应用于教学实践,积极指导学生开展科技活动。
互动交流:在协会社群中积极分享经验,互帮互助。
履行义务:遵守协会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协会声誉。
2. 独特价值与权益
个人成长体系:享有清晰的会员晋升通道(从普通会员到专家委员)。
认证与荣誉:参与活动可获得官方认可的学时证明、荣誉证书。
社群归属感:加入专业社群,找到志同道合的伙伴,获得归属感。
四、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一)总 则
1. 制定目的
为规范协会会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保障协会正常运转及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根据《保定市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章程》,结合协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协会全体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的会费缴纳、使用、监督等相关事宜。
3. 管理原则
会费管理遵循“公开透明、专款专用、量入为出、合规高效”的原则,确保会费使用符合协会宗旨及会员利益。
(二)会费标准
1. 单位会员会费标准
副理事长单位:每年3000元;
常务理事单位:每年2000元;
理事单位:每年1000元;
普通会员单位:每年600元。
2.个人会员会费标准
个人会员:每年60元。
3. 会费调整机制
会费标准如需调整,须由协会秘书处提出方案,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向全体会员公示后执行,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会费缴纳
1. 缴纳周期
会费按年度缴纳,会员应于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期间缴纳本年度会费;新加入会员应在办理入会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缴纳当年度会费。
2. 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会员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会费,转账时需注明“XX单位/个人+青辅协会费+年份”(如“XX学校+青辅协会费+2024年”);
开户名:保定市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
开户行: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华路支行
银行账号:60101122010339157
其他方式:特殊情况需通过现金、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缴纳的,须提前与协会秘书处沟通确认,并留存相关缴费凭证。
3. 逾期处理
会员逾期30日未缴纳会费的,协会秘书处应提醒告知;
逾期60日仍未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会员权益,暂停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逾期90日未缴纳会费且无正当理由的,按《保定市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章程》相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会员资格。
(四)会费使用
1. 使用范围
会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协会日常运转:包括办公场地租赁、办公用品采购、人员薪酬福利、水电费等行政开支;
会员服务:包括课程资源研发、培训活动组织、赛事筹备、资料印刷发放等;
宣传推广:包括协会官网、公众号运营、宣传物料制作、品牌推广等;
交流合作:包括组织学术交流、对外考察、国际合作项目等;
专家聘用:包括聘请行业专家开展培训、评审、咨询等服务的劳务费用;
其他符合协会宗旨及章程规定的支出。
2. 使用审批
会费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分级审批”制度,协会秘书处每年编制会费收支预算,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日常小额支出(单次5000元以下)由协会秘书长审批;
大额支出(单次5000元及以上)需经协会理事长审批;
重大项目支出(单次50000元及以上)需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五)会费管理与监督
1. 财务管理
协会会费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独立的财务台账,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会费收支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及协会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使用正规票据,规范财务报销流程。
2. 财务公开
协会秘书处每年1月31日前,编制上一年度会费收支及财务决算报告,在年会中向全体会员汇报接受审议与监督。
3. 监督检查
协会理事会负责对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会监事会(或监督委员会)负责对会费管理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协会秘书处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反馈;
(六)附 则
1. 减免政策
因特殊情况(如公益性质单位、经济困难等)需申请会费减免的,会员应向协会秘书处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可给予部分或全部减免。
2. 解释权
本办法由保定市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五、入会申报流程与管理规定
(一)入会申报流程
1. 申报渠道
会员可前往协会秘书处(或指定办公地点)领取《入会申请表》,填写完整后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提交至秘书处。
2. 申报材料
(1)单位会员需提交材料
《保定市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简介(含科技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师资力量、相关成果等,1000字以内);符合对应会员等级补充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活动承办合同、荣誉证书、项目成果等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交)。
(2)个人会员需提交材料
《保定市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本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从事科技教育相关工作的证明材料(如工作证复印件、单位推荐信、活动指导经历证明等);协会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3. 审核流程
材料接收:协会秘书处收到申报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核对,确认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登记;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充完善,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审核周期。
初审:秘书处根据入会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核查申报单位/个人的资质、信用记录、科技教育相关经历等,初审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复审:
普通会员单位、个人会员:初审通过后,由秘书处提交协会理事会(或授权的审核小组)进行复审,复审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初审通过后,由秘书处组织专项评审,结合单位行业影响力、资源优势等进行综合评估,评审结果提交常务理事会审议,审议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结果公示:审核通过的会员名单,在协会官网、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认会员资格。
4. 注册登记与证书发放
会员资格确认后,秘书处为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建立会员档案,分配会员编号;单位会员颁发对应等级的《会员单位证书》及牌匾,个人会员颁发《个人会员证书》,证书及牌匾在注册登记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发放。
(二)会员管理
1. 会员权利与义务
会员享有本手册中明确的对应权益,履行相应的核心职责及《保定市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个人会员除外),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协会声誉和形象,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 会员信息管理
会员应如实提供个人/单位信息,信息发生变更(如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等)的,应在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协会秘书处,以便及时更新会员档案;协会对会员信息严格保密,仅用于协会服务及管理工作,未经会员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 会员考核
考核周期:协会对会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内容:
单位会员:重点考核会费缴纳、核心职责履行、活动参与度、资源支持、成果产出等情况;
个人会员:重点考核培训参与、活动指导、经验分享、专业能力提升等情况;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在协会内部公示,并作为会员等级晋升、评优评先、资源倾斜的重要依据;
整改机制:考核不合格的会员,协会秘书处发出整改通知,限期3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本规定相关条款处理。
4. 会员服务保障
协会秘书处建立会员服务台账,定期收集会员需求,针对性提供培训、活动对接等服务;定期组织会员交流活动,搭建合作平台,促进会员间的资源共享与协同发展;及时向会员推送协会动态、政策信息、行业资讯等,保障会员知情权。
(三)退会与资格取消
1. 自愿退会
会员自愿退会的,应向协会秘书处提交书面退会申请,说明退会理由;单位会员退会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会员退会需本人签字;协会收到退会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办理退会手续,注销会员资格;退会会员已缴纳的会费不予退还,其享有的会员权益自退会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终止。
2. 强制退会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强制取消会员资格:逾期90日未缴纳会费且无正当理由的;严重违反《保定市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章程》及本手册规定,拒不整改或整改无效的;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会员资格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处罚,影响协会声誉的;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其他严重损害协会利益或形象的行为。
3. 退会后续管理
会员资格取消后,协会收回其会员证书及牌匾(无法收回的,通过公告声明作废);协会在官网、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会员资格取消公告,明确取消原因及生效日期;被强制取消资格的会员,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协会。
(四)责任追究
协会工作人员在会员入会申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理事会追究相关责任;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解释权
本部分内容由保定市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六、保定市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组织机构与负责人产生、罢免办法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定市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机构设置与管理人员产生流程,保障协会高效有序运转,依据《保定市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理事长等管理人员的产生,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的设置管理。
第三条 协会组织架构设置遵循精简高效、权责明晰、民主集中的原则,管理人员产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协会的组织机构分为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办事机构三级。
1. 决策机构:会员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2. 执行机构: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部分理事会职权。
3. 办事机构:根据协会业务需要,设立秘书处等办事机构,各机构负责人由理事长提名,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章 理事产生办法
第五条 理事候选人由个人或单位自愿提出申请,填写《理事候选人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第六条 常务理事会对理事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
第七条 理事的产生须经常务理事会2/3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通过的候选人正式成为协会理事,理事任期与会员代表大会届期一致。
第八条 理事名额根据协会会员规模和发展需要确定,兼顾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单位和个人的代表性。
第四章 常务理事产生办法
第九条 常务理事从理事中产生,名额按照理事会人数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
第十条 常务理事候选人由理事长提名,填写《常务理事候选人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理事会审议。
第十一条 常务理事的产生须经理事会2/3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通过的候选人正式成为协会常务理事,任期与理事任期一致。
第十二条 常务理事应在青少年科技教育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能够积极参与协会决策和日常工作。
第五章 副理事长产生办法
第十三条 副理事长从常务理事中产生,名额按照常务理事人数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
第十四条 副理事长候选人由理事长提名,填写《副理事长候选人申请表》(附件3),提交常务理事会审议。
第十五条 副理事长的产生须经常务理事会2/3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通过的候选人正式成为协会副理事长,任期与常务理事任期一致。
第十六条 副理事长应在青少年科技教育领域具有较高威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
第六章 理事长产生办法
第十七条 理事长候选人由协会发起单位提名,提名时需提交《理事长候选人申请表》(附件4)。
第十八条 常务理事会对理事长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候选人名单提交理事会审议。
第十九条 理事长候选人须经理事会2/3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再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对理事长候选人进行审议表决,表决通过后候选人正式当选为协会理事长,任期与会员代表大会届期一致。
第二十一条 理事长作为协会法定代表人,应在青少年科技教育领域具有显著影响力,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公信力。
第七章 罢免与增补
第二十二条 协会管理人员出现违反章程、不履行职责或损害协会利益等情形的,由1/3以上理事或1/3以上会员代表联名提出罢免动议。
第二十三条 罢免动议须提交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经理事会2/3以上成员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代表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二十四条 管理人员因离职、辞职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照本办法相应条款进行增补,增补人员的任期至本届会员代表大会届满为止。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保定市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章程》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经协会理事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七、附则
(一)本手册未尽事宜,按照《保定市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手册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本手册由保定市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